笔趣库
会员书架
首页 >其他小说 >带条锦鲤打篮球 > 第四百一十章 阎王要你三更死

第四百一十章 阎王要你三更死(第1 / 4页)

上一章 章节目录 加入书签 下一页
推荐小说:

所以余欢也不着急出手,他耐心的把斯蒂芬-库里换到自己面前,然后开始单打。

斯蒂芬-库里的防守不差,但他在防守端可能消耗的体能是比其他球员更大的,所以就算是抱着消耗斯蒂芬-库里的想法,持球单打他也是绝对正确的选择。

余欢持球单打斯蒂芬-库里,他的舞步至美,却饱含杀机。

余欢前后移动,突然想做一拉,这是被称为NBA最致命的横移。余欢一步踏破斯蒂芬-库里的防守,篮下安德鲁-博古特不敢防出来,他在篮下蹲着,余欢轻松一个抛投,躲过斯蒂芬-库里从身后的封盖,球旋转着落进篮圈。

这是余欢的一次稳定发挥,他在需要快的时候,可以打的锐气逼人,在需要慢下来的时候,他又能以慢节奏去应对比赛。

查尔斯-巴克利和肯尼-史密斯今天第二口毒奶了,他们这一口奶把斯蒂芬-库里奶活了。

斯蒂芬-库里下半场开局,直接俩三分扔进,勇士的节奏瞬间就起来了。

甲骨文球馆的欢呼声瞬间而起,球迷高呼着斯蒂芬-库里的名字,他们看到了系列赛重回洛杉矶的希望。

余欢不会让比赛回到洛杉矶的,他马上要球准备单打。余欢不是纯粹的以三分球快速投射做出回应,一来这么投不稳,而且他这么投,就算投进了,对勇士来说也不是坏事,至少比赛的节奏推起来了。

在这轮系列赛中,湖人是不希望节奏被推的过快的。勇士这支球队一直来就有在混乱中取胜的基因,他们上次在季后赛的辉煌要追溯道2007年的黑八。

查尔斯-巴克利道:“游刃有余,他的篮球节奏是我见过最好的之一。”

肯尼-史密斯道:“我不知道我见过最好的节奏掌控着是谁,但是以2年级球员的身份而言,余欢就是我见过最好的。”

至今甲骨文球馆球员通道的顶棚还留着一件达拉斯小牛的41号球衣,那件球衣遮挡了一个洞。那个洞是德克-诺维斯基在首轮被淘汰后,一脚踢起一个垃圾桶,把顶棚砸出的一个洞。欧洲人都玩过足球,他们的脚法比美国人好的多。

甲骨文球馆也不补洞,也不找德克-诺维斯基要赔偿,他们就拿了一件德克-诺维斯基的球衣把洞给糊住了。

他们那次黑八,很重要的一件事是他们把节奏给带乱了。在乱战之中,德克-诺维斯基迷失,然后达拉斯小牛失败。

虽说现在这支勇士队,跟当年那支勇士队已经没有重合的球员了,可是他们的文化是一脉相承的。从克里斯-穆林、里克-巴里起,甚至更远追溯到斯坦福开发了跳投这项技术,湾区就有诞生超级射手的基因。

这就是这支球队的基因,他们出超级射手,他们能把比赛打的飞快,喜欢在飞快的比赛节奏中取得胜利。

点击切换 [繁体版]    [简体版]
上一章 章节目录 加入书签 下一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