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宠夫(快穿) 第280节(第1 / 5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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然后原主就告诉顾明修,说顾明修的妹妹偷了他的笔,说自己要报警。

原主还说了顾玉兰做的其他的一些事情,比如说以前在这边小学读书的时候偷同学的铅笔,又比如偷村里的粮食之类——原主闲着没事干,总观察别人,知道的也就比村里其他人多。

原主用这些事情威胁顾明修,让顾明修给他粮食,养着他。

顾明修没办法,只能听原主的。

只是,顾明修原本一个人供着四个弟弟妹妹,就已经很吃力了,现在又要养着原主,哪里养得动?

他很自得,心安理得地接受顾明修的各种东西。

但顾明修家里有一堆弟弟妹妹要养,能给他的总归不多,根本不够他吃喝的,他又看不上顾明修这个泥腿子,不愿意自降身价去讨好顾明修多要一点……

好吧,其实他暗示了顾明修,但顾明修会想法子找别的吃的给他,家里的粮食却一直不肯给。

原主对此很不满。

也就是这个时候,顾明修的二妹顾玉兰,偷了原主手上最值钱的东西,一支钢笔。

尤其是,顾明修的那些弟弟妹妹,除了顾玉仙,另外三个都不是好惹的。

那顾玉宝整天借口要读书不肯干活就算了,还要求吃好喝好。

顾玉兰已经不读书了,会去上工,但她才十三岁,还是女孩子,拿的工分很少,帮不上家里,而且她素来自私,有点好吃的只管往自己嘴里扒拉,家务也不肯做,根本不会去体谅顾明修。

至于最小的顾玉康……这孩子有点傻,别人家的孩子这个年纪,都能跟在家里人后面捡稻穗捡番薯根了,他还整天尿裤子,又体弱多病。

而且有时候越是这样的傻子,越是不知道克制,他稍有不顺心就能哭得天昏地暗,逼得人不得不顺着他。

这钢笔是原主母亲送给原主的,买的时候很贵,原主之前没钱花了,也想过要卖掉它,但这边的人不识货卖不上价钱,就没舍得卖。

顾玉兰手脚不干净,喜欢占人小便宜,偷人东西,见原主的钢笔好,就偷了。

原主当时其实是看到了的,但没阻止,因为他想到了一个好办法。

这天原主又没去上工,一直在屋里盘算事情,盘算到晚上,顾明修来敲门,送来两节甘蔗梢头。

原主哪里看得上这种东西!不过他难得地对顾明修和颜悦色,让顾明修进了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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